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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申请执行期限便失去了执行效力,但是还是可以诉讼的,债务人才觉察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应再用提出异议的办法解决,而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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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后,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在诉讼时限内未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能再次立案。如确已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法院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如再次起诉,法院也会按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不予受理的规定不予受理案件。基本上全部权利都已丧失。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所以“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不是行政处罚所以也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你们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有胜诉的可能性。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申请支付令可以撤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申请支付令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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