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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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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贷款、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开业申请书;(二)筹建工作报告;(三)章程草案;(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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