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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判决书下来以后被告不服又递交民事上诉状,如果法院审理。就是重审,那么就准备再次诉讼了,这是要积极准备,准备再次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
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所)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所)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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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国家赔偿,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一审中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也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之前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应当作出是否予以赔偿的决定;诉讼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作出判决,但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外,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的同时作出赔偿判决。 (2)在二审中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只是在判决中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分情况处理:经审查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在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驳回赔偿请求
只以不认可拆迁“政策”为因是不能阻挡评估进行的。村里拆迁牵涉的土地性质通常是集体土地,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依据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限定,对于征搜罗体土地所要履行的(和评估类似)是实地勘察丈量流程,这个需要被拆迁人签字确认。那么评估流程的限定主要是在国务院令第590号牵涉相关限定。如果对于拆迁“政策”有异议,应当及时的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防错过法律时效。如果征收方已经作发生评估报告,也能够提起复核。法律参考: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的内容,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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