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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根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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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较多,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母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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