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为人非故意所为所为自为的汇票或者直接让他人更改票据有没有效力

2022-02-15
我国票据法第9条规定,除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任何人不得更改,更改会导致票据无效外,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更改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也会导致票据无效外。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只需签章证明即可。权利人故意所为票据的涂销行为就其实质来说就是票据内容的更改,应发生上述票据更改的法律后果。权利人非故意所为的涂销,涂销行为无效,票据依其未涂销时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非权利人所为的票据涂销行为,发生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后果。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