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离婚后当事人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是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 2、当事人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2、3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就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但会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方,予以适当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离婚后当事人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是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 2、当事人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