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力资源管理者除要求劳动者在入职之初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之外,还应当尽到慎重的审查义务,主要有: 1、入职材料真实性审查 人力资源管理者如未慎重...
合同科工作人员表示,所谓“阴阳合同”,是房产交易的一个潜规则,就是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合同,价格高的合同为“阴合同”,用于向银行贷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提醒: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才是自己最好的选择。若开车技术比较好,车身玻璃受损风险小,自然可选择理赔范围有限但价格更加便宜的保险公司。现在通过了解发现,不同保险公司给出的同险种报价相差千元左右。这时候就该考虑,较低报价的保险组合里是否将交强险包含在内。正规的保险公司如果推出的险种相同,价格一般不会相差太大。即使有区别,也是在300~500元以内。如果报价区别太大,就该主动问清楚,保单价格里是否包含交强险和车船税。以一款售价10万元、排量为1.5L的车型为例,如果是新购买车型,则需950元交强险,车船税大概为350元,总计1300元。一些保险公司报出低于常规价千元的低价保险,一般没有包含这两项税险。压低投保价未必更划算尽管保监会对车险费率的折扣及手续费都有明确规定,仍有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采取种种手段降低车险费率及提高手续费。车主通过保险代理商为爱车投保,希望保险代理商给予更低的折扣,保费越低越好。据一位车险营销人员称:第一年,代理商报价有低于电话车险价格的可能,但代理商或并不具备一些人性化服务:比如道路救援等。而在第二年时,代理商报价则没有总公司给出的保险价格便宜。根据目前新规,如车主无出险记录,第二年折扣优惠能低至6折甚至更低。保险费用的报价高低,除了受以上因素影响之外,在“车型估价”上、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购买上都有“文章可做”。代理商肯定不会自己吃亏。办理手续时,代理商会想办法降低保费。比如将保险人的私家车填写成“单位车”,享受企业车投保的较低费率。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发现车辆性质是私家车而非企业用车,就可能拒绝赔付。所以说办理车辆保险还是仔细问清楚了再做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实惠的。
违约方解除合同应当与未违约方协商一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年谨慎性原则如下: 1、谨慎性原则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程度越来越高,以投资为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 2、谨慎性原则是较早地得到各国会计界的认可,它源于会计中的不稳定性并植根于存在风险的经营环境,有其存在的客观依据与必然要求。在为会计信息带来科学性的同时,谨慎性原则也存在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