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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的话,那可以比照...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是行贿罪。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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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刑法的规定,行贿未遂是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可以依据具体的案情,按行贿既遂标准适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行贿罪未遂这种情况其实比较有争议, 1.否定说。认为行贿罪不存在未遂问题。即只要行贿人实施了给付财物的行为,不管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收受,都应认定为既遂。因为,行贿罪在客观方面所要求的客观行为即给予财物的行为已经完成。 2.肯定说。认为行贿罪有未遂问题。理由是行贿罪既然是一种故意犯罪,刑法总则对故意犯罪规定的构成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一般原则,同样也应当适用于行贿罪。 3.区别说。认为行贿罪未遂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行为虽然是行贿罪未遂,但行贿数额可以确定的行贿罪未遂,这种情况应按行贿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着手实施行贿行为,但行贿数额无法具体确定的行贿罪未遂,此种情况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为行贿罪不存在未遂问题。即只要行贿人实施了给付财物的行为,不管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收受,都应认定为既遂。因为,行贿罪在客观方面所要求的客观行为即给予财物的行为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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