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和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确认上,经常出现认定不一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下面是一宗行政赔偿案例,仅供学习参考。 村民朱某因故与执行公务的干警发生抓扯,被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继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工资,他们就是村民的身份,代表着一部分村民的村务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他们可以定期检查、审核村级财务管理,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投诉等。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成员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
对用暴力、威胁、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和违反本办法规定拖延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村民代表的权利如下:1、依法选举和罢免有关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有权投票推选、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2、提出议题议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3、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4、进行监督质询。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5、听取报告。定期听取村委会工作情况报告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关于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情况报告;6、提出意见建议。对村里的工作有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6人已浏览
1,533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4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