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收养关系时需要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境外收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
公证解除收养规定如果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可以公证解除;养育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健康检查证明;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1.原告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具有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户口迁移证明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2000年1月1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应递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书》。 3.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分割的财产清单。
办理收养子女落户具备的条件及所需的证明材料: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县(团)级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3)收养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4)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诊断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人已浏览
6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