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提供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和对方不利的证据,看你们谁更能说法法官,然后由法官裁决。 另经济因素只是一个方面,并且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很不重要的一个方面,很多人都以为经济因素好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是个天大误解,所以很多人输了官司也不知道怎样输的,还一个劲的上诉,上诉又输了,然后还一味地埋怨法院判错了,枉法裁判,想想法院有时也蛮冤的。
离婚纠纷中,网络上流传着谁有钱抚养,孩子归谁的传言。但在司法实践中,子女一贯的成长环境,双方家庭背景,习性等等往往都会成为法官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之一,所以不可以简单地说谁有钱,子女就归谁抚养。 具体来说,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决给女方,前提是女方想要。除非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原标题:这些网络传言,误读了《婚姻法》)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在离婚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并不会因离婚所消灭。如果离婚时,继父母想要由其抚养继子女的话,此时则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标准来决定谁应该抚养继子女。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道德品性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2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655人已浏览
1,9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