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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个人在办理社保转移之前,首先要确保是停止的状态。如果在缴纳状态是不能办理转移的。注意二、办理社保转移是去最后购买社保的地方,而不是第...
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转入转出手续在一年之内有效,超过一年需要办理转入转出手续需补缴所欠年份的社保。 2.社保如果连续三个月未缴费和断续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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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转移社会保险之前,首先要确保社会保险停止。在缴纳状态下不能转移的话。注意二,办理社保转移是去最后购买社保的地方,而不是第一次买社保的地方。(以前个人买社会保险去了第一次缴纳的地方,所以应该以为是去办卡的地方买的,白跑了)我在这一点上走了不正当的道路,请其他朋友警惕。三、个人必须在转移地缴纳社会保险。(比如把深圳社保转移到广州,那么参保人必须在广州单位有参保才能把个人在深圳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广州缴纳)。注意四,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是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开具相关缴费凭证。(养老转移凭证,医疗转移凭证)。
办理社保转移要注意些什么? 1、在同城市不同区内更换工作社保不需要转移; 2、不同城市之间更换工作社保需要进行转移; 3、离开居住地一段时间后再回来,继续缴纳社保,社保还是会有记录的; 4、在多地缴纳社保最终都要转移到一个城市社保才能累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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