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根据《刑法》...
团伙诈骗20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分得金额只是酌定情节,如果要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诈骗20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分得金额只是酌定情节,如果要在十年以下判处刑期,要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比如:自首、从犯、立功等。
诈骗20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分得金额只是酌定情节,如果要在十年以下判处刑期,要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比如:自首、从犯、立功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