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这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处150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机动车。
明知车辆是来路不明的套牌车还购买的,要看车辆来源是否合法,如合法,就要承担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等),如不合法(如盗抢车),则可能会按照销赃处理,车辆收缴并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请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6人已浏览
3,325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