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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
有些当事人,可能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官司打赢了,到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房子卖了,车卖了,存款也没了!生效判决仿佛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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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程序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首先写好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要保全的财产的线索,然后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物等,然后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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