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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子女,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助和奖励,以及社会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六章奖励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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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一)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内蒙古产假一般为98天,晚育者产假增加30天。根据我国《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民晚婚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晚四年以上的初育者晚育。 晚婚者婚假增加15天;晚育者产假增加30天,男方护理假给予10天。晚婚晚育者也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是否能生育二胎,应该由《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说了算(如果你老公的户籍还在内蒙古的话,如果老公的户口已迁到河北,那就只能按照河北的计生政策执行)。你可以查阅该两省(自治区)上述条例(网上有,很方便)中的“生育调节”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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