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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追究,现行司法体制下,检察院是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检察院认定有罪意思是检察院以嫌疑人犯罪的理...
在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司机都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行使,却因为行人的违规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司机也要对行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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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程度,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方责任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方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财产可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赔偿,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但不会予以拘留。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法院判决书已下达一个月,已生效,法院判你们承担连带责任,若你们不履行,届时对方可能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建议先弄清楚法院判决书中让你们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在你们收取管理费或得到经济利益的范围内进行的赔偿,还是其他的理由。 3.实践中,对于有偿的挂靠,发生交通事故时,对赔偿主体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的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无限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即使你们合同中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由挂靠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被挂靠人不是赔偿主体,因为车辆为挂靠人实际所有并支配使用获取利益,应独立承担责任。 (3)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的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但被挂靠人只在收取的管理费或获取的经济利益范围内承担。 4.
在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司机都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行使,却因为行人的违规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司机也要对行人的损失进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因为行人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司机无过错责任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定水法律服务所邓国强律师解析。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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