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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有: 1、自首。 2、坦白。 3、立功。 4、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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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一、刑法规定239条,有下列寻衅滋事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纠结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27条,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刑事诉讼法规定,6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上述规定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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