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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 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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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需提前30天通知,也无需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不续签的,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2、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3、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则无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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