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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高层小区的业主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物品的摆放,不可乱扔东西,一旦发生高空坠物,可能对楼下行人或者车辆产生损伤。那么,高空坠物责任追究的原...
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 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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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2、有较严重的损害发生。 3、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在公平责任原则高空坠物的运用中需要符合以上条件。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 也就是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行为人因高空坠物所承担的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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