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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外地一般不可以补办。但若该外地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登记结婚后,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
结婚证的补不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在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不能在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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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1.结婚证丢失,可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补领结婚证。补办程序如下: 2.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即可补领。
一.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理吗不可以的。我国民政部门还没有实行婚姻登记的非现场政策,重新发行结婚证书需要在户籍地民政部门处理。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下列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申请表。必须持有证明书: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书丢失证书。3、检查文件证明书。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妇,文件还存在各区县的结婚登记处,重新发行者只要带着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明书、照片重新发行到第一个收据处,当天就可以拿到新的证明书。登记结婚2年以上的夫妇想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的情况下,需要在各区县的文件馆找到登记资料,复印后带户口簿、身份证明书、照片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当天可以拿到新的证明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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