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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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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根据我们代理毒品犯罪案件的经验来看,300克是很有希望获得轻判的,不会被执行死刑。家属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快委托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律师结合证据情况可以为他做出无罪或者罪轻辩护意见,律师费用可以进一步沟通,这类案件我们代理过很多,如果需要为他提供帮助的话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我可以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指导您维护家属的权利。
如果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应在指定的刑场或拘留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方法执行死刑,应当事先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批准。枪决枪本来就是最简单便捷结束生命的武器,对于死刑犯来说,在面临死亡时可以还可以自行选择站位:背对行刑者跪下,行刑者向其头部或者胸部开枪;面对行刑者站立,行刑者向其胸部开枪;注射死刑和枪决相比,注射死刑的痛苦只剩下了注射时的刺痛感。现在的死亡注射注射剂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失去意识的硫喷妥酸,其次是通过放松肌肉使心脏麻痹,中止肺部活动的溴化二哌雄双酯,最后是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
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省拟定的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经我院审查修改,并征得你省同意后,已经提交我院审判委员会第31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改定稿的“标准”电告你院,希你院照此执行。“标准”的如下: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四、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五、在处理贩毒案件中,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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