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

2021-10-01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6-25)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立案起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钱,换小费的钱,赌博中获得的钱是赌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博金额可以通过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获胜的分数乘以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第四十四条[开赌场案(刑法第三百三条第二款)]开赌场的,应立案起诉。在电脑网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相关法规

《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