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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
现在的小孩子在学校都投保有意外保险,在保险范围之内由学校整体投保的学生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其它部分由直接侵权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承担。对于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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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索要以下八项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每一项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2、幼儿园时期,学校的监护义务相当大,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监护义务暂时转移到幼儿园一方,所以,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3、我擅长此类身体损害赔偿纠纷,经验丰富,可以打我手机咨询。
从孩子被碰倒,摔伤的原因上分析,现在看初步确定为两个: 第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与保护孩子安全的义务。 第 二、碰倒孩子一方,可能在行走过程中边和别人说话或者打电话,又或者其它的原因导致的未尽到注意观察周边路况的义务。 因此,从基本的初步原因上分析,孩子摔倒应当由以上两方当事人共同过错所致,那么原则上孩子因此而摔伤所导致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孩子监护人与碰倒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家孩子在幼儿园学习时间受伤,幼儿园应当根据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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