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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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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土地使用税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等工业用地:5元/㎡非工业用地:10.5元/㎡ 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桥西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龙丰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2等工业用地:5元/㎡非工业用地:8元/㎡ 惠城区惠环街道办事处、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水口街道办事处、陈江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辖区范围、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3等工业用地:4元/㎡非工业用地:6元/㎡ 惠东县、博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范围 4等工业用地:3元/㎡非工业用地:5元/㎡ 龙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范围;惠城区三栋镇、潼侨镇、马安镇、沥林镇;惠阳区其他乡镇;博罗圆洲镇、石湾镇;惠东大岭镇、吉隆镇 5等工业用地:3元/㎡非工业用地:3元/㎡ 惠城区汝湖镇、横沥镇、潼湖镇、芦州镇;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其他乡镇辖区范围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规定为: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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