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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凡是在《...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求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视为事实婚姻。至于同居,只要男女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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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的婚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属事实婚姻,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婚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如有子女,你可以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问题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没有,你重新结婚是没有问题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1、构成要件不同 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法律后果不同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身份关系不同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财产关系不同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已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已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孩子如果未满18周岁应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针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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