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海怎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
上海怎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海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上海市对于证件齐全并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的结婚申请予以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一、办理时限1、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二、申办对象资格(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三、申办手续(一)户口薄;(二)居民身份证;(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四、办理程序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1.没有登记的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夫妻需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必须要受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法院不会受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受理期限:公证处在收到当事人公证抵押登记的申请,并且应由当事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均齐全时,公证处应当场受理。当事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基本齐全时,可先予受理并给予其一定的补充材料期限。受理抵押物公证登记时,公证处按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收据。受理抵押物公证登记时,当事人按上海市公证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抵押登记费。办理登记期限:自当事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均齐全之日起7日内,公证处办结抵押物公证登记,并出具抵押物公证登记证书。当事人凭公证处的收件收据、登记费付费收据及其身份证领取抵押物公证登记证书。抵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购物合同、发票、凭证等)原件上经公证处加盖抵押登记专用章后交抵押权人占管。在抵押合同终止、解除、或抵押权实现后,经抵押权人出具同意注销抵押登记书面证明,抵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购物合同、发票、凭证等)原件上经公证处加盖注销抵押登记专用章后交财产所有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566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6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