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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协议 委托人(甲方): 甲方暂不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但按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办理各项会计业务,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
根据相关法规,委托、受托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代理会计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会计服务范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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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代理记账应该注意事项有:1.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与托付单位签订正式的托付署理合同,对两边的权利.职责短少清晰的规则,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通常无法分清职责。因此在挑选代账公司的时分,公司就要愈加谨慎。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6)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7)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1、代理记账可以找代理记账公司代办的。2、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3、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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