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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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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用了不适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等
大概要提交这些材料到质监站审核: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成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夯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筑方面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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