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权利。 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