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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方式为: 年终奖缴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
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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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没十分明确约定,但有一条是: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即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其中一个文件《薪资管理办法》中将年终奖归到[浮动薪资]里,文件对年终奖的约定是:根据公司总体效益、部门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往年都是按月工资的两倍~三倍进行发放的)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或者书面说明录用条件时,写明员工都可以享受年终奖,或者是在公司的相关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下,应该可以拿到。如果年终奖和考评挂钩,确定了考评期间,且考评期满为止在职的员工,有权享受年终奖。考评期的绝大部分时间在职,因合同期满离职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年终奖的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有成功案例的。但是有些公司为了规避这一点,在公司规定中写明“年终奖只对发放日为止在职的的员工发放”,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具体要看各个公司对奖金的定义和详细规定。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调解或仲裁。
劳动法没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2、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定期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可以享受年终奖金,“基本称职”的不享受年终奖金,“不称职”的,要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实行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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