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权限,统一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特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个是二审抗诉,一个是再审抗诉。二审抗诉针对的是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由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通过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抗诉是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法院就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适用量刑建议和程序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处罚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认罪处罚有异议的,无需签署认罪处罚书。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内容对特殊情况犯罪分子给予先行拘留的主要情形。 内容主要是: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99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