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5年休产假,有晚育假;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16年开始新政策,产假延长,具体等各地方政府出台细则(有些地方如广东已经确定有30天的...
部分省份产假时间由98天增加至128天或158天。 按照以往的规定,国家的法定产假天数是98天,但是随着国家鼓励二胎政策的推行,全国部分省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甘肃省女职工依法生育二孩的,配偶享受护理假30天,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期间不变。《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兰州市产假有以下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5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注: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760人已浏览
2,0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