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成立清算公司需要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投资者;2、有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员工;4、有公司名称和住所;5、建立符合清算公司要求的组织;6、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并无具体法律条文规定。长期停业未经营,工商部门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然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