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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关系,关键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公司名称与盖章保持一致,内容不违法即有效。...
在一份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主要负责人这栏必须是能够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人,一般都是总经理这类的上级职工,所以签你或者你兄弟的名字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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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正常上班的基本工资,用人单位期望可以少交社保,少给病假工资或生育津贴等好处,而且绩效工资公司可以掌握给多给少的分寸。
公司变更名称,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办入职手续,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原连续工作年限的中断,逃避了今后可能发生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拒签离职单,或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你问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写,其实就是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答案如下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1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计时工资:(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元/月或/元/时;(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计件工资:(1)计件单价/;(2)劳动定额/(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五)甲方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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