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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丢失的情况下,重新开一个证明,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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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房子不可以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第二款之规定第三套公积金贷款是不可接受的。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受到很多限制:贷款记录不良或信用记录不良,限制贷款的;购买两笔公积金贷款等。
1、学生于每学年开始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各院、部(直属系)负责组织申请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经办银行的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上工作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3、学生贷款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在审查合格的申请审批表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形式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经办银行。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并送交学校。5、学校按经办银行批准的借款学生名册,配合银行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6、经办银行在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7、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借款人清还贷款之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8、借款学生毕业前60天,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可以。 个人申请房屋按揭贷款买第三套房子,要求申请人之前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欠款已经还清,且现在有足够的首付款,有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才可以办理第三套房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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