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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规定,在患病医疗期间的劳动者,即使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其实公司还是可以不可以就此终止劳动合同。要是这个时候公司将劳动者辞退了,那么劳...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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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根据本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使用者必须在3天内向劳动者发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通知他们有权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失业者名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天内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报,15天内完成其他相关手续。2、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劳动者本人。没有本人的,一起住的,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成年直系亲属签字。直接送达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注册查询收据上明确记载的收据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工人因下落不明或以上投递方式无法投递,可采取公告投递,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体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使用者可以处理违反规定的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再就业的,其文件应转移到新用人单位的未再就业者,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15天内将其文件转移到当地指定部门。过期不交接的,使用者应赔偿失业者造成的损失。4、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因本人拒签而失效,用人单位在办理手续时应书面注明存档。5、用人单位开除违纪人员。除名处理的同时,必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否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视为无效。6、如果劳动者违反30天前或约定的事前通知期限要求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可以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以上就是员工患病合同终止合法吗的回答,你可以看看你的亲戚属于哪种情况,当然具体还需和公司协商
具体看情况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他情形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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