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产遗嘱具体法律效力认定如下: (一)继承人: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录像、口头遗嘱无效。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 1、存在多份遗嘱时,多份遗嘱中不相抵触的部分依然有效; 2、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其效力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使是经过一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与继承关系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