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出借的机动车肇事所有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出借的机动车肇事所有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要分情况:一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在道路安全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在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
机动车借用人开车撞人,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但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有过错,则需要与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所谓过错,是指所有人知道借款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酒后驾驶仍然借车;所有人知道车辆有故障,仍然借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