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男女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且婚前给付没有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女方就不用退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
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二)双方领取结婚证但未同居的; (三)一方因支付彩礼而生活困难;后两者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
下面是彩礼返还的条件,这个和谁提出离婚都没有关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