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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不出庭,且无代理人出庭的,法院应按撤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
授权委托书:在诉讼中,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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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出庭。刑事附带民事开庭时,原告受害方应该出庭参加诉讼,但是如果已经有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庭的,受害方本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也可以不出庭。 如果没有代理人,而原告本人也不出庭的,法院可按原告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日原告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可以视为放弃民事诉讼,做撤诉处理。 原告不出庭,是不明智的选择。 如果是全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到庭的,则不能做出缺席判决,也不能做撤诉处理,应以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要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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