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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费用由有关的财政部门支付。具体是那个机关的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具体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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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国家赔偿由财政部门支付。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赔偿申请。赔偿金最终由财政部门支付。
请了解清楚情况再说,执行法官一般不愿诉苦解释。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所得执行款进入单位账户,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从法院账户支取时还有繁琐的规定,财务每周固定时间办理不说,执行法官提出申请,提交执行局长同意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院长签批交财务室办理汇款或者开具支票。不像钱在自己口袋里保管,随时可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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