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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影响该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所以,在对车辆损失部件进行定损时,我们首先就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单位确定损失部件中,哪些是予以修复的,哪些是予以更换的,避免后期维修中因损失部件维修还是更换而产生争议。注意事项二: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在车辆维修中,维修费用的高低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之一。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一般是按照维修单位的资质等级来核定的。对于更换的损失部件则是按照配件市场区域价格进行报价。但是,部分维修单位可能因为配件进货渠道等原因造成配件价格高出保险公司报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维修工时费用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修理厂接待人员三方都在的时候,共同协商好修理总费用。注意事项三:定损和维修尽可能在同一地点。除了做到以上两点以外,还必须要注意的是定损地点与维修地点要尽可能在同一家维修单位。因为如果您的车是在4S店定损,也确认好了维修项目以及维修金额。事后您又到社会修理厂去维修,且按照4S店定损金额支付维修费用,那么您就有可能要承担损失了。因为,保险公司对于4S店与社会维修厂的定损价格标准是不一样的,保险公司是按照实际修理厂标准确认维修金额标准。
1.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2.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3.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有: 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 2、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 3、定损和维修尽可能在同一地点。 4、应尽可能地一次性完成确定损失的工作,避免二次定损。车辆发生事故报警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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