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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依据以及办理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提交的材料: ...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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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属的认定采纳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完成,权利即为设定。实践中不乏房屋买卖当事人、共有人因各种原因未能登记,或行政机关因种种原因错误登记的情况。但该种登记一经完成即产生了登记的公信力,即使该登记与真实权利不符,法律对于依赖该登记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人亦加以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已付清房款并已过户那么这套房产将属于买房,买房已经是房屋所有权拥有人,买房人有权利要求原房主搬出房屋,若要求未果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如果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并在个人手中,房主可以去派出所报警,要求民警协助解决;2、如果没有房产证,派出所不给予处理的,房主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到时候可以强制执行。
未成年人买卖房屋的问题,未成年人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一)未成年人买房 例如李先生想为其子小明购买某套房屋,并在房地产权证上写他10岁儿子小明的名字。由于小明未满18岁,是未成年人,那么李先生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购房人小明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小明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上要能明确记载监护人与小明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备齐以上资料后,李先生就可前来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小明的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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