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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丢失了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当事人补办的时候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
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的结婚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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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丢失了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当事人补办的时候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同时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又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可以一个人去,不需要夫妻一起处理。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与结婚登记不同,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向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查明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是结婚关系已经存在的,民政部门只要检查结婚证明书就能查明情况,所以只要一方持有户口簿,身份证明书就可以重新发行。补办材料1、提交结婚证档案。2、双方户籍簿.身份证原件3、3张2英寸最近的无冠照片。
可先申请补办离婚证后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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