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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报告;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实发工...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一般都会给我们缴纳社保,社保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之一。对于社保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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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用人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其参保缴纳社保费。如果漏缴,单位只需凭劳动合同,即可到柜台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随着互联网化的推进很多证明是可以实现网上下载打印的。对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保后漏缴的,需在中断缴纳费款3个月内,携身份证到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
个人办社保相关程序和资料如下:1、缴费程序(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本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第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第三、一寸证件照(一张)。(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第二内容同前;第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第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未办《手册》或《登记证》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由本中心养老保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3)外埠转入人员需备交以下资料:第一、第二内容同前;第三、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金转移清单”;第四、转移基金须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续。2、基金、关系转移程序在本代办处缴费的人员有转往外埠或本埠某单位的应办理基金、关系转移手续。(1)转外外埠人员需备交如下资料:第一、劳动(行政)关系调转介绍信;第二、调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注明工作单位名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行、帐号、地址、邮编的函件。(2)转往本埠某单位的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内容同前;第二、调入地社会保障门路门出具的注明工作单位名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邮编的函件。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转移手续。3、退休手续办理程序在本处办处缴费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应提前一月备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一张)前来办理退休手续。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填表报社保部门审批。4、退休年审程序在本代办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由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前来代办处办理年审手续。5、退费、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程序(1)在本代办处缴费人员有出国(境)定居者,应携带护照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个及复印件(一张)、前来办理领取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储存额手续。(2)在本代办处缴费人员未到退休年龄亡故,或退休后10年内亡故者,其继承人携带由公安、医院或殡仪馆签发的证明,前来办理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或储存余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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