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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被拆要补偿现在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2022-07-22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说无效不贴切,直接说违法更合适,那样人民群众就可以想到还会被处罚,实际上一旦被认定是变相买卖宅基地,政府就可以根据土地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拆迁的时候不是合法使用的家庭不会得到补偿或者安置,县政府根据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审批宅基地,除了能够做出批准决定,还能做出不批准决定或者收回决定,就看当事人的家庭符合什么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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