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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强...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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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对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绝判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些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2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是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抚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件、民事制裁决定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决、调停书,由审判庭转移到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直接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方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和工资等劳动收入。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只要对方具有支付能力,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院判决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1、人民法院可以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应当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绝执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方式: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出售被申请人的财产。所以,只要对方有支付能力,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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