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用。《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有...
你可以报警,向警察反应情况,知道被告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报警有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向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发生的,我们中介是个服务的行业,并且是个长期服务的行业,可以说,口碑很重要。如果都向您这样说的做,那肯定做不长久!其实我们很多客户都是来自回头客,或是老客户介绍的!最基本的服务都不做好,谁会给我们提供资源呢!这样不是少了很多渠道,还把自己名声弄臭了,今后怎么在这行立足呢?没有必要的!不过,也不否认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其实原因在双方,有些人思想比较极端的,或是有些客户在耍中介的都有,这些或许会有少量出现,但目前我是没有见过!主要还是客户要找对人,找个口碑好的公司!二手房交易是离不开中介的,因为只有中介房源最多,并且中间的流程我们最懂!
中介通常有哪些骗术:骗术一:骗取“看房费”某市大多数的房屋中介公司一般实行免费登记,20元看房。王女士在在房屋中介登记了“求租一室一厅”的信息,并在其中3家分别交了20元“看房费”。而四五家中介公司推荐同一套房子,对方解释说,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走完这家走那家,因此,附近一带的房源都是互通的。房源是一样的,而王女士却付了几倍的价钱,每家房屋中介都坚称看房费不能退,她只能吃了“哑巴亏”。据介绍,目前房屋中介公司租房信息的同化现象很普遍,同一个房源,往往家家都有,换个名称就堂而皇之地贴出去。看房虽说“看到满意为止”,但实际上,把房源信息中对户型、家具家电、价格、地段等要求一一过筛,符合条件的并不多。骗术二:瞒天过海挣“差价”要获取二手房交易的真实信息,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与房主面谈。但是许多通过房屋中介购房的买房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房屋中介总是采取种种借口拖着不肯让买房人与房主见面。据介绍,这其中可能存在着几种情况:吃两边差价、拔高价格、故弄玄虚吊胃口、掌握谈判优势等。吴先生的购房经历令人深思:吴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称有一套标价22.5万元的房子,几经讨价还价后,吴先生终于见到了房主。房主自己诉苦说,这套房子房主自己标价是20万,并留了2万元的还价空间,预想18万左右成交;中介却挂牌22.5万,致使房子一直没能卖出去;一位业内人士说,通过中介买房做到物美价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真正的好房源一般首先就被房屋中介自己收购了,像一些在求购信息上说“一次性付款”的人,一般都是房屋中介公司。骗术三:不择手段设骗局某些公司为了骗取中介费,竟然设下圈套,诱租房者上钩。他们先是告诉租房者有合适的房源,但必须先交中介费才能得到房主的联系办法。而当租房者交了中介费后,房主却往往回一次电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原来,中介公司与所谓的房主是一伙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9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