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登记并共同生活,非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一般不会支持退还彩礼。...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二、离婚要返还多少彩礼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结婚前(以领证为准)分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若能确定所付款项确为“彩礼”的性质,可要求返还,应全数返还。结婚后(以领证为准)不久离婚,若男方却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返还,返还额度视实际情况而定。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共同支出开销等不予返还。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彩礼是不用返还的,婚后的花费要看你们是否有婚前财产协议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